2008年5月21日 星期三

基測作文評分規準

國民中學基測 作文評分規準表
94.8.3教育部

級分
一、立意取材
二、結構組織
三、遣詞造句
四、錯別字、格式、標點


˙能依題目及主旨選材,並進一步闡述,以凸顯主旨。
˙結構完整、段落分明、前後連貫。
˙精確用詞及各種句型,使文句流暢。
˙幾乎沒有錯別字、格式及標點之錯誤。


˙能依題目及主旨選材,闡述主旨。
˙結構大致完整。
˙正確運用語詞、各種句型,文句通順。
˙少有錯別字、格式及標點之錯誤。


˙能依題目及主旨選材,但不能有效闡述主旨。
˙結構稍嫌鬆散,或偶有不連貫、轉折不清。
˙表達尚稱清楚,但有冗詞、贅句,句型較無變化。
˙有一些錯別字及標點之錯誤。
(補救教學)

˙選材不夠適切或發展不充分。
˙結構鬆散、前後不連貫。
˙用字遣詞不精確或出現錯誤,冗詞贅句過多。
˙有一些錯別字、標點之錯誤,造成理解困難。

˙選材不足或未能加以發展。
˙結構不連貫,或僅有單一段落但可區分出結構。
˙用詞、遣字、構句,常有錯誤。
˙不太能掌握格式、標點,錯別字頗多。

˙僅解釋提示或雖提及主題但無法加以發展。
˙沒有明顯的結構,或僅有單一段落,不能辨認結構。
˙用字遣詞錯誤很多,或完全不恰當,且支離破碎。
˙完全不能掌握格式、標點,錯別字極多。

˙離題、重抄題目、缺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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